顾各思义使名支配人
古人庄子认为,名字符号不必讲究,呼我以马者,应之以马,呼我以牛者,应之以牛,起名叫狗的也不碍事,虽然叫的是狗名而干的是圣贤的事情,依然是一个贤者,不管人们怎么称呼,我依然是我,这可以说是对待姓名符号最为达观也最为超俗的看法,无疑是有其部分道理的。
但由于人的生活是人间烟火的生活,有理想有寄托,有善恶有是非,无法超世越俗,拔地升天,因此,庄子的“符号观”虽合理但有时在生活中却行为不通或行不远。因为一旦起名,名和具体人之间就发生了联系。名字成了具体人的形式,具体人成了标志的内容。某个名字一定代表特定的事物,某一事物一定有特定的名字,此时,形式与内容在某一特定事物上达到统一,名与物成了不可分割的整体。事物有“名”才能经过人类语言进行交流。现实世界中,根本不存在言中无物的事物。就是说,名字一定代表某个事物,有事物就会产生代表该事物的名字。名字不仅代表着某一事物,而且反映也该事物的内容和特征。“名附于实则见其义”,正是这个道理。可见名字与事物的关系,是标志与被标志的关系。由此,人们希望“名符其实”,也由此出现“顾名思义”的认知定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