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起名的字词要形象美
汉字的形体在商品、品牌名称设计的时候,就因其使用的目的--以传达内容为主的单纯信息表现形式和以表现形体优美为主的艺术表现形式两大类,在品牌形象塑造和传播过程呈现出不同的印象。
当然,这种划分并不在根本上影响商品、品牌名称的内在涵义和外在形象,只是在单纯信息表现形式里有对美的不同的诉求方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通过这种汉字形体的艺术表现,更能多角化传达名称文字的内容信息,形成消费者对于字形美的表现观念以及审美观念。
另外,现代汉语单纯词品牌名称的典雅美与合成词品牌名称的意蕴美是品牌起名的构词之美的主要表现。汉语语言的特点与汉字作为符号的特点相结合,使品牌名称响亮悦耳,韵味无穷,内涵丰富;使一种品牌区别于其他品牌,个性鲜明,很好地树立了品牌形象,使品牌名称深具中国传统文化的典雅美和精神气韵美。
一般来说,品牌因涉及到具体商品及特定的消费者,而更具针对性。
首先,品牌名称必须能与产品目标公众直接交流,要有针对消费对象的提示,如不宜给日用品取专业型产品的名字;不宜给儿童用品取过于复杂和文绉绉的名字;男性用品名称音韵上宜趋于硬派,女性用品名称则应轻柔。
其次,品牌名称有对商品性能和功能的提示、暗示和象征,可对消费者产生一定吸引力,如“飘柔”、 “海飞丝”洗发用品、“美而暖”羊毛衫等等。
在商品、品牌名称设计中,起名者应该从多方面进行集中考虑,创意出音、形、意俱佳的完美结合,通俗地说要好认、好读、好记、好看又好听,使人一接触就难以忘怀,细想想又别有风味。